出版社书稿档案工作暂行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3:58:52   浏览:814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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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书稿档案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档案局 国家出版局


出版社书稿档案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档案局、国家出版局


第一条 总 则
(一)书稿档案是国家科学文化发展的历史记录,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各出版社应建立、健全书稿档案制度,加强科学管理,以利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根据书稿档案的性质和特征,应与本社的文书档案分开立卷归档和管理;出版社应设立书稿档案部门或配备专人负责书稿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出版社各专业编辑室要密切配合书稿档案部门认真做好书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第二条 书稿立卷基本要求
(四)书稿档案是反映出版社编辑出版各类图书(包括乐谱、书画、丛刊、期刊等)的历史记录,每一本图书编辑出版过程中形成的书稿文件材料,应按其自然形成规律和固有的历史联系进行立卷归档。

第三条 书稿立卷方法
(五)书稿档案是以书名立卷,每出一本书立一卷或数卷。并按卷夹封面所列项目(见附件一)填写。
(六)在一个出版社连续出版多种图书的著(译)者的书稿案卷,一般也应以书名立卷,并按出版年度归档。为便于利用和研究,可另立“书稿档案人名索引卡”(见附件四)作为辅助的查找工具。
(七)出版社各专业编辑室的书稿档案,在未出书前,责任编辑应将一本书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放在一个卷(袋)内,避免散失。出书后,要检查档案是否齐全,然后送书稿档案部门归档。
(八)凡接受出版的著(译、画)作原稿,根据其历史参考价值,由编务部门处理退留。凡决定留存的原稿(手迹),在出书后随书稿档案一起归档。
(九)卷内文件按文件之间的联系进行系统排列。
(十)如著(译)作原稿(手迹)和付印校样数量大,也可分开设专库保管,但需建立“书稿、校样保管卡”(见附件五),以利查找。
(十一)跨年度的书稿档案材料,放在图书出版的年度立卷。每个案卷应在卷首附“卷内目录”(见附件二),要逐件填写,编上页码,卷末附上备考表(见附件三)。
(十二)卷内材料以左下方对齐,在左侧装订。遇有照(底)片等,须标明标题和作者,装纸袋装订;装订线外有批改文字的须贴边装订;重要小条贴在大张纸上装订。装订时应去掉金属品,以免腐蚀文件。
(十三)出版社的全宗号由上级档案部门确定。卷号由出版社的书稿档案部门统一排列、编填。图书分类和编号由出版社按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第四条 书稿立卷归档范围
(十四)每一本图书的书稿档案,应反映编辑出版的全过程,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如下:
(1)选题、约稿、发稿、出版情况记录和书稿合同、协议书。
(2)历次审稿意见:包括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副总编)决审意见和外审、会审意见以及责任编辑加工整理记录。
(3)出版社的请示报告、上级的指示、批复和重要电话、面洽或会议记录。
(4)著(译)作原稿(手迹)和付印校样。
(5)与作者往来信件(事务性的例外)和退改意见。
(6)编审发稿单,出版记录卡,原稿退稿签收单。
(7)发稿后的变动(如书名、作者署名、发行方式的改变、停发、停印、停装、停售、报废等)通知单。
(8)稿酬、版税通知单。
(9)图书事故检查记录,以及印刷厂反映的重要问题记录。
(10)有参考价值的读者重要来信、重要书(画)评。
(11)再版修改意见。
(十五)书稿档案内凡涉及文书档案的文件,如向上级的请示报告、批复,出版物的停售、销毁通知,以及对外合作的合同、协议书等,须用副本(抄件)或影印件归入书稿档案内。

第五条 书稿档案的转移
(十六)出版社图书版权转移时,书稿档案一般应随同转移到另一个出版社。

第六条 书稿档案的保管期限
(十七)书稿档案依据使用价值和历史价值,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十八)凡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全国知名作家、科学家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书稿档案,列为“永久”保管。这类书稿档案在出版社保管相当一个时期后,经鉴定、编造清册向档案馆移交。
(十九)凡比较重要的、具有长期借鉴、利用价值的书稿档案,列为“长期”保管。这类书稿档案系指50年以内需要查考的档案。到期经过鉴定,认为需要继续保存的,则由出版社长远保存下去;需要升为“永久”保管的,应编造清册送档案馆。
(二十)凡是一般的、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书稿档案(包括退稿的),列为“短期”保管。此类保管的时间一般是指15年以下。到期经过鉴定,认为还需保存的,则仍由出版社保管。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经出版社领导批准后,可予销毁。
附件一 卷 夹 封 面
-------------
|全宗号|目录号|卷 号|
|---|---|---|
| | | |分类---------
| | | |编号---------
-------------

× × 出 版 社 书 稿 案 卷

书(稿)名称-----------
著 译 者-----------

-------------------------
卷内共 张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保管期限
-------------------------
注:全宗号、目录号供上一级档案部门使用。
附件二 卷 内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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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号|文件名称或事由|文 件 所|备 考|
| | |在 张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三 备 考 表
本卷内优缺点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责任编辑: 年 月 日
立卷人: 年 月 日
检查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出版社书稿档案人名索引卡
--------------------------
|著 译 者 | |笔 名| |
|------------------|------|
|顺序号| 书 稿 名 称|年 度 及| 备 注 |
| | |档 案 号| |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附件五 ×××出版社书稿、校样保管卡
书 名-------------
著译者-------------
-----------------------
|版 次| 版 次印刷|书号| |库存号| |
|----|------------------|
|出版日期|年 月 日|存库日期|年 月 日|
|----|----------|-------|
|原 稿| 页|作者校样| 份|付印清样| 份|
|----|----------|----|--|
|附 件| |经手人 | |
-------------------------



198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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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1]1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建委(建设交通委),中央管理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从制度上指导合同当事人防范因合同条款粗放、风险预防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产生合同纠纷,我们委托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99版)进行了修订,组织起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1年4月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下载。

  联系人:商丽萍 赵向阳

  电话:010-58933327、58933869

  传真:010-58933913、589339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zsc/201103/P020110310412922827746.rar

机械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机械部


机械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1994年5月18日,机械部

为推动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工作保质创优,调动各勘察、 设计单位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奖励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成果, 特制定本办法。
—、评审范围
(1)凡经国家、部、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验收(或鉴定)投产后经一年以上使用考核的工业及民用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单项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 水资源评价与凿井工程)与设计(含新建、扩建、改建、 技术改造和国外技术项目的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并符合申报标准条件者均可参加评审。
(2)中外合作勘察、设计的工程项目,只评审国内勘察、设计部分。
(3)近几年国家、部下达的制(修)订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参加评审。
(4)情报、计算机应用程序等软科学项目不在此评审范围。
二、申报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2)设计有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优选,在节约能源和资源,降低消耗和成本等方面有明显效果,投资概算符合实际,正确可靠, 综合经济效益比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
(3)建设项目工厂的组成、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空间布局和管线布置紧凑合理,节省用地,安全适用,便于生产和管理, 并有明显的改进或创新。
采用的工艺、设备、材料和结构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符合国情、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勘察、设计文件齐全,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
(5)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综合防治技术可靠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6)采用计算机优秀设计软件,进行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甲级设计证书单位从1990年后设计的项目)。
(7)申报项目有创优目标和三个环节的工序管理记录(开始推行全而质量管理单位执行此条件)。
(8)勘察方法和勘察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并以合理工作量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9)勘察成果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论证充分,结论正确,整个勘察过程都经过严格的检查、审核。
(10)勘察期间未发生人身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机具事故。
(11)颁发的国家、行业(部)级勘察设计标准、 规范经一年以上实际应用和考核,对提高勘察设计水平,质量、效益等方面有明显效果。
三、优秀工程勘索、设计(含标准规范)的奖励等级和标准
1.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2.各奖励项目应达到的标准
(1)一等奖。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具有独创性,在关键工艺或关键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勘察、 设计(含标准规范)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并对勘察、设计技术水平的提高起了重大作用, 经实践证明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2)二等奖。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具有创新,解决专业中重大技术问题,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有较大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3)三等奖。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有一定创新,在关键专业或关键技术上与同类勘察、设计相比有较大进步,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四、申报条件
(1)近三年获本单位优秀勘察、设计一、二等奖并未曾获过省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符合评审范围者均可申报。
(2)当年申报没有被评上项目下一次不得再申报,因参加评审条件不具备需补充材料而缓评项目,下一次可继续申报。
(3)申报单位范围为机电工业勘察设计协会成员单位(机械行业)。
(4)申报项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五、申报材料内容和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内容
(1)技术总结报告。应含当前国内外同类工程或项目先进技术和关键技术概况, 工程或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水平同当前的国内外同类最先进技术进行全面比较,以及用户使用、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内容加以综合评述。
(2)验收、鉴定批文或证书。
(3)用户使用及社会效益证明。
(4)经济效益证明。
(5)表一至表四(见附表)
以上五个材料一式四份(并应有一份盖红章的证明)。
(6)主要图纸或照片一份
申报项目应尽量附上介绍工程录像带(时间严格控制不超过8分钟)。
2.申报时间
每两年申报一次, 申报年的二季度末前将申报材料寄中国机电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六、评选时间
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九月份进行。
七、评选机构
评选委员会由部行业发展司负责组织,下设优秀工程勘察、 优秀工程设计二个评审组。
评选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勘察设计协会, 负责有关评选的各项具体事务和协调工作。
八、奖励
凡获得部级优秀工程勘察项目、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由部颁发奖状, 对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十五人以内,二等奖十一人以内,三等奖七人以内),授予荣誉证书。资金从技术开发费中支出,并记入当事人档案,作为考核、晋级的依据。
九、申报费
申报项目均交纳申报费,用于补助评审工作支出。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部行业发展司负责解释。
附表一 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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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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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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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来源 │ │计划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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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时间 │ │工程建成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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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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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的详细内容和理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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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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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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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起止年月 │ │建成投产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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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门 │ │验收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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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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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概算 │ │竣工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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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概算的主要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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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单位 │ │协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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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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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主要优缺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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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优秀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申报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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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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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制经费│ 计划安排 │实际支出│
│级别(国家或行业(部))│ │ ┝━━━━━┿━━━━┥
│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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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部门 │ │组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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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 │ │批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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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单位 │ │主要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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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实际│ │ │
│起止年月 ┝━━┿━━┥颁布年月│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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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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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优缺点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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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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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报等级 │
│ 曾获哪一级奖励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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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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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申报部门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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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验收部门的评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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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评选委员会审定意见: │
│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主任委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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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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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职务│ │参加本项目│在本项目中担任 │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工作单位│ 起止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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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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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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